中紀委昨天公布了4起要案信息,涉案高官分別是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國家安監總局原局長楊棟梁、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上述4人均因“嚴重違紀”于昨天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中,周本順和楊棟梁是中央委員,潘逸陽和余遠輝為中央候補委員。涉及4位前省部級高官的通報各含玄機,其中楊棟梁和潘逸陽均被曝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
周本順
通報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吃喝,生活奢侈、揮霍浪費,違反中央精簡會議文件、改進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放任縱容;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私存涉密資料,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楊棟梁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梁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用秘書并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升遷打招呼,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出國期間擅自改變出訪計劃和路線;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揮霍浪費公款,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違規配用公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違規多占住房;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違規使用國有資金。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潘逸陽
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余遠輝
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秘書,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揮霍浪費公款,公車私用。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觀察
通報“違反政治規矩”已不罕見
去年,習近平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二次會議上指出,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今年1月,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再次強調,要“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紀律建設,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且明確提出了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五個必須”要求。
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習近平進一步提出,“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政治紀律”是黨內常態話語,經常被提及,但“政治規矩”的提法則比較罕見,由此“政治規矩”的提法走進了公眾的視野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一名反腐專家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強調黨的紀律和規矩非常重要,這是中央對當前反腐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作出的針對性回應,更是維護黨的決策和集中統一的關鍵要求,F在個別干部搞團團伙伙和拉幫結派,甚至對中央決策和決定予以抵制,這對黨內民主和團結的破壞非常大,也成為很多腐敗現象的源頭。
隨之,在中紀委對外通報的官員落馬的消息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的表述開始出現。如今年7月20日,在對于令計劃的“雙開”通報中,也明確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保密紀律”。
與此同時,在對存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等問題的官員通報中,普遍使用了“無視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等描述。例如,7月31日,中央紀委網站連續發布江蘇省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云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3名省部級官員處理結果通報,均提及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
“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首次提及
在此次4名“大老虎”的“雙開”通報中,除了均涉及“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表述之外,還分別對于其違反政治規矩的細節給予闡述。
比如,周本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其中,“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也是在官員通報中首次被提及。
余遠輝也被通報其“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
值得注意的是,通報稱,楊棟梁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潘逸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對上述二人的通報中,均涉及“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的表述,該表述也是在對官員落馬的通報中首次被提及。根據解釋,非組織政治活動是指黨建中的慣用語,是違反政治活動涉及政治方針、政治方向,指和黨組織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馳的,違反黨的方針、路線、政策的政治活動,有反黨、背叛黨的宗旨的基本屬性。
京華時報記者 孫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