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57名國家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問題方面栽了大跟頭,因涉及食品安全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近期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關職務犯罪情況。另據介紹,串案多、玩忽職守犯罪突出、危害后果嚴重是今年以來檢察機關查辦危害食品安全瀆職犯罪案件的三大特點。
39人未把好食品安全關被查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披露,去年9月至今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犯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220人,提起公訴65件113人。今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37件57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7件18人,瀆職犯罪20件39人。
據介紹,檢方緊緊圍繞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進出口和餐飲服務等關鍵環節,以及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重點領域,突出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法為不符合食品安全生產條件的公司企業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濫用公司監管職責的瀆職犯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行政管理權、執法權和司法權索賄受賄的犯罪;食品生產經營者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等九類職務犯罪案件。
“危害食品安全惡性事件往往與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行為交織在一起。”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相關負責人透露,在查辦的案件中,有的國家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或超越職權,甚至徇私舞弊,為不合格食品出具合格證;有的徇私舞弊,對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不移交,或者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甚至充當犯罪分子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