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推薦會上,各村(社區)黨組織班子分別作任期述職,接受黨員群眾評議。會議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布候選人條件,按不低于委員職數20%的差額比例,推薦下一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
會議要求,與會黨員和村(居)民代表要本著對全村(社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黨員群眾負責的態度,珍視和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增強組織觀念、大局觀念和紀律觀念,真正把公道正派、務實重干、發展意識強、具有致富帶富能力的優秀黨員推選為黨組織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
此次民主推薦會充分發揚民主,將初步人選推薦權交給廣大黨員和村(居)民代表,保障了黨員群眾對本次全鄉村(社區)黨組織換屆選舉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與監督權,為下一階段的黨員大會正式選舉奠定了良好基礎。(喬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