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在日本東京,民眾在進行集會。當日,數千日本民眾聚集在首相官邸前,抗議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試圖通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
(新華社記者 劉天)
人民網北京7月1日電 (記者 楊牧)7月1日,日本安倍晉三內閣通過決議案,用更改憲法解釋的方式解禁集體自衛權。國內日本問題學者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指出,用行政命令方式更改憲法解釋,安倍完成了解禁集體自衛權的第一步。但是在憲法層面修改日本的和平發展路線,安倍仍面臨重重阻力,在2016年大選前難以實現。就目前來看,解禁集體自衛權后日本不會迅速采取大的軍事動作,對中國安全和地區局勢影響有限,但從長遠來看,其負面效應將日益顯現。
安倍走完解禁集體自衛權第一步,修憲仍無期
人民網:日本以內閣決議的形式出臺新的憲法解釋,距離真正解禁集體自衛權有多遠?
吳懷中(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有三步走計劃。第一步,政府作出政策調整,即通過內閣決議修改憲法解釋。第二步,議會修改局部法律,諸如《自衛隊法》、《周邊事態法》、《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等十多部法律。第三步,政府根據修改過的政策和法律,視具體情況決定如何行使集體自衛權。目前,安倍完成了第一步,即在政府層面實現了政策調整。
人民網:2013年,安倍晉三曾嘗試在議會推動修憲以解禁集體自衛權,但以失敗告終。為何此次在政府層面更改憲法解釋獲得通過?
劉軍紅(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通過內閣決議的方式更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是安倍政府對暫時無法實現修憲目標而采取的迂回手段。安倍作為內閣總理,可以推動閣員就此問題達成一致。這是一種政府行為,不需要在國會里通過修憲或者另立新法,其阻礙要小得多。
人民網:既然在內閣更改憲法解釋更容易,為何不一開始就選擇這條路?
吳懷中:2013年,就推動修改憲法解禁集體自衛權一事,安倍期望值比較高。他希望實現正面突破,但受內外因素制約,在幾番試探后,安倍發現這條路很難走。受其任期有限影響,一旦日本經濟形勢逆轉,他隨時可能下臺,這將導致其無法實現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夙愿。所以安倍采取非常現實的辦法,退而求其次,從能實現的地方開始突破。
人民網:完成解禁集體自衛權第二步,即完成十多部法律的修訂,難度有多大?
吳懷中:與修憲相比,這十多部局部法律的修訂要容易得多。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通過修憲把集體自衛權的有關問題完全解決,使日本變成所謂“正常國家”的途徑比較難。但其他法律,不涉及國家根本大法,在議會獲多數通過就可以。目前,聯合執政的日本自民黨和公明黨在參眾兩院均占多數議席,修改局部法律比較容易辦到。所以在可預期的時間內,第二步仍可以做到。
人民網:從憲法層面解禁集體自衛權,可能還會有多久?
吳懷中:就目前來看,在2016年日本大選之前,修憲的問題不會得到解決。如果強行突破,安倍將會遭到很多反對。
安倍目前面臨的主要是經濟問題,日本民眾對其將很多政治精力投入到軍事安保領域不買賬。一旦日本經濟不能實現穩定增長,其政權將不保。修憲解禁集體自衛權不會順利推進,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
負面效應發酵 東亞初現二戰來最大變局
人民網: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對我國安全和地區局勢的影響有多大?
劉軍紅:解禁集體自衛權,將給日本提供一個突破口,就是“當與日本關系密切的國家遭到武力攻擊”的情況下,允許日本行使“必要最小限度”的武力,這意味著日本可以搞軍事聯合,從而對中國的周邊安全環境產生影響。
目前,日本和美國是軍事同盟。解禁集體自衛權后,日本可以和越南、菲律賓等國建立軍事聯系,甚至如果這些國家遭到攻擊,日本將可以行使自衛權。這會導致整個地區安全結構發生二戰以來從未出現過的變化,就是日本挑頭建立地區安全軍事聯系,打破現有平衡,將地區局勢引入安全困境。
吳懷中:日本政府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政策效應不一定會馬上顯現。但是,如同日本在解禁“武器出口三原則”之后所做的,其售賣武器的動作會越來越大、步子越來越快,在解禁集體自衛權方面出現突破口以后,日本將逐漸有所動作。
趁著美國重返亞太,日本作為幫手要么向中國周邊國家售賣武器,要么協防聯防搞集體自衛。這些動作由少到多、由慢到快,增加地區不穩定因素,攪亂地區安全穩定秩序,長期負面影響將顯現。對于這種不穩定的負能量沖擊,我們應該有充分的預估。一旦日本成為能對外進行正常戰爭的軍事大國,對中國絕非善事。
日本國內和平勢力逼迫安倍修憲讓步
人民網: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多數民眾反對解禁集體自衛權。您認為民意能在多大程度上制約日本政府解禁集體自衛權?
劉軍紅:作為政府行為,內閣決議應當考慮民意。但是對安倍來說,現在民意對其沒影響。由于日本是間接選舉,選民選出議員、議員再選出首相,從法律程序上來講,安倍確實不受民眾意見左右。
吳懷中:日本民眾中的和平主義勢力仍很強大,在推進修憲的過程中,安倍仍面臨不少障礙。如果安倍試圖改變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根本路線,將日本引向對外戰爭和武力沖突,民眾必然會起來反對。安倍上臺一年半以來,在軍事安保領域一直野心勃勃,但是很多大的動作都退了半步,采取變相方式實現。可以看出,日本國內的正義呼聲仍在發揮作用。
解禁集體自衛權不等于復活軍國主義,但對日仍需警惕
人民網:如何理解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和復活軍國主義之間的關系?
劉軍紅:兩者性質不同。解禁集體自衛權,本質是通過軍事手段在地區建立軍事合作和聯系框架,形成抑制競爭對手的能力,從而改變亞洲安全格局。
這和傳統上的“軍國主義”顯然不一樣。“軍國主義”是通過對外侵略擴張作為立國之本,把國家完全置于軍事控制之下。就目前情況來看,可以肯定地說,解禁集體自衛權不具有軍國主義的性質。但是如果日本發展的方向發生變化,那么解禁集體自衛權就為其準備了向軍國主義發展的條件。
吳懷中:軍事大國不等于“軍國主義”,不意味著會窮兵黷武、對外搞侵略戰爭。
判斷“軍國主義”不在于是否擁有集體自衛權和武裝力量。問題的關鍵是,在目前安倍目前歷史觀存在問題,不承認過去侵略歷史的前提下,用右傾保守思想指導國家發展,日本很容易發生蛻變,向軍國主義發展存在可能性,必須高度警惕。
就當前形勢來看,日本國內的正義力量仍很強大。在可預見的時間內,日本蛻變為軍國主義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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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現行憲法第9條的政府解釋,日本行使自衛權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日本遭到緊急不當的武力侵犯、沒有其他合適手段可以排除侵犯、武力行使控制在“必要最小限度”。由于集體自衛權不屬于“日本遭到緊急不當武力侵犯”的范疇,這一政府解釋實際上排除了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可能性。
新的內閣決議案出臺的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放寬了部分原有規定,除了日本遭到武力侵犯外,當與日本關系密切的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和權利形成明確危險的情況下,允許日本行使“必要最小限度”的武力。這就為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開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