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區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四次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政府關于人大代表建議、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討論了《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聽取了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選舉(補選)區二屆人大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通過了關于召開區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決定了區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事項。會議還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
在聽取和審議區政府關于人大代表建議、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時,會議認為,區政府對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高度 重視,解決實際問題措施得力、效果明顯。會議要求,要進一步提高代表意見建議辦理質量,增強辦理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努力在提高建議落實率和代表滿意度上下功夫。因政策規定、財力、物力原因需要逐步解決或者目前確實不能解決的代表建議,要向代表說明情況,加強溝通協調,不斷改進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切實增強辦理實效,讓代表滿意,讓人民群眾滿意。各職能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完善辦理機制,創新辦理方式。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汪于飛主持了會議,副主任王瓊、張造林、何平、陳富斌及委員共18人出席了會議。區政府副區長方國勝、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查蘇來、區法院院長丁文軍、區檢察院檢察長孫慶健、區政府有關部門及各鄉鎮(街道)人大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