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白澤湖鄉召開規范三資代理服務工作會議,鄉分管負責同志,鄉三資代理中心組成人員,各村(社區)書記、主任、報賬員參加會議。
據悉,該鄉一是規范資金管理,抓好三資代理服務工作。村(社區)級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要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足額、及時的上交至“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賬戶。嚴禁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頂債務。村(社區)級集體經濟的支出,實行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公開透明、群眾監督的原則,村(社區)集體所有支出憑證,在報賬前均必須經村主任和書記“雙審雙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三資代理中心對各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實行統一審核、統一記賬、統一建檔、分村核算,并負責各村(社區)會計賬目、村(社區)集體資金、會計信息和檔案等方面的統一編制和管理,按月核算賬務,并與次月十日前將各村(社區)財務收支情況反饋給各村(社區)委會。各村(社區)應按時對鄉三資代理中心反饋的財務收支情況,在財務公開欄內逐筆逐項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該鄉二是規范資產管理,抓好三資代理服務工作。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的新建開發項目和原有資產的承建、租賃及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等,應先履行民主決策程序,通過采取招標、投標等方式確定經營者,招投標項目必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討論通過,并在招、投標10日前公示,所簽合同或協議須報三資代理中心備案,禁止任何人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挪用、私分、故意損壞、揮霍浪費集體資產。要通過各種合理方式促進集體資產所有權的合理流轉,實現保值增值。實行集體資產公開制度,村(社區)集體資產的建設、管理、使用,一季度公示一次。三資代理中心是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的具體執行機構,各村(社區)應做好集體資產的臺賬登記工作,及時登記新的資產與核銷報廢資產,并于每季度末將本村(居)的資產明細由報賬員及村居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三資代理中心核對、備案,三資代理中心不定期進行盤點,以保證賬實相符。
該鄉三是規范資源管理,抓好三資代理服務工作。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的資源實行臺賬登記管理,逐項記錄集體所有的資源。資源臺賬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四至、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人員)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建立集體資源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集體資源,由農戶自主經營;實行其它方式經營的,其經營方案應經村(社區)委會或者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簽訂合同文本;實行統一經營的集體資源,要明確經營管理者的責任和經營目標、決策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群眾公開。各村(社區)報賬員應于每年度末將資源登記臺賬報三資代理中心備案。
該鄉四是規范招投標管理,抓好三資代理服務工作。各村(社區)是集體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主體,負責項目立項報批、公示、招標委托、合同簽訂及履行、驗收決算及財務報賬工作。鄉紀委、財政所及三資代理中心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是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管組織,依法履行對項目立項、招標、實施、驗收、結算等環節的監管職責。各村(社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堅持“尊重民意、服從實際、量財辦事、一事一議”的原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采用公開發包方式。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效益優先”的原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實行項目投標保證金制、合同履約保證金制和工程質量保證金制。鄉紀委、財政所、三資代理中心和村(居)務監督組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該鄉五是規范債權債務管理,抓好三資代理服務工作。兩委中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集體名義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借款,也不得擅自借款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借款,必須經村委會集體討論確定,并簽定規范的借款合同,并報三資代理中心備案。村(社區)委會應切實加強對債權債務的管理監督,定期檢查、分析債權債務以及增減變化原因。村(社區)委會不得為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特殊情況需擔保的,須經村委會集體討論和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各村(社區)報賬員應認真做好日常的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準確及時地反映本村(社區)債權債務的真實情況,并在每周例會進行匯報。村(社區)委會應及時清收欠款,嚴格控制不正常的應收款發生,對拖欠時間超過半年的應加大清收力度,明確責任,積極催收。(顏嘉嘉 江代娣 江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