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暫行辦法分為總則、單位內部監控管理、外部監控管理、重大決策廉政風險審查制度、附則五個部分。該辦法實施范圍為院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一般干警。目的是推進檢察權力運行公開透明,加強檢察權力運行過程中的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及時有效地采取控制和化解廉政風險的措施,有效預防腐敗問題的發生。辦法規定,在單位內部監控管理中,全體干警實行崗位廉政勤政承諾,并作為年度考核和任職的重要參考依據。把建立檢察權力規范運行預警機制與黨務公開、檢務公開等有機結合,主動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行政支出預決算、財務報銷、機關采購、工程建設、資產管理等應通過檢察局域網、內部公開欄等途徑公開。在外部監控管理中,要逐步實施科技監控、加強審計監督工作、建立廉政風險點信訪舉報初核制度、建立廉政風險定期檢查和形勢分析制度等。
近幾年來,該院在堅決懲治腐敗、嚴厲打擊職務犯罪的同時,更加注重預防,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此次廉政風險監控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填補了該院該項管理機制的一項空白,對推動該院執法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建設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孫二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