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中國金融形勢分析、預測與展望專家年會暨第六屆中國金融(專家)年會”日前在京召開。相關專家學者及政府與金融機構代表在“2010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戰略與責任”等主題會場針對農村金融建設等話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討。他們認為農村金融體系在薄弱和欠缺的同時還存在著巨大市場機遇和挑戰,包含組織創新、制度創新、產品創新的金融創新尤其需要在我國廣大農村進行深入探索和實踐。
政府要引導社會資源往農村走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發言時說:“政府要引導社會資源往基層走,往農村走,往最缺錢的地方走,往最弱勢的人群走。”他認為社會資源不會自覺往農村走,只有通過階段性的適度放開利率、稅收方面的引導、對運營中出現的虧損提供風險補助、提供公共服務、改進監管等方式才能夠對社會資源產生吸引力。
“做農村金融服務是成本最高和最基層的、最弱勢的,因此不能以機構來給政策,要以它服務的業務來給政策和定責任。”劉克崮說,比如農信社營業稅是低的,轉成商業銀行稅收優惠就沒有了,應該只要是做該業務的,就要考慮到給農民放貸的額度小、成本高的特點,給予相關的支持和鼓勵。
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杜曉山說:“合作金融現在也有一種傾向,就是要商業化,利潤最大化,哪個賺錢做哪個。尤其不愿意服務那些中低收入的農戶,貧困戶更別提了。”他認為,要有政策、法規、理念、價值導向和實實在在的經濟刺激手段,“這方面從宏觀政策上近年來應該說有一些改善,比如說涉農的增量、增幅、占比的提高。但現在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針對縣域資金往城里或者發達地區流,是不是可以搞一個類似美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家社區再投入的存貸比例問題的解決方式,防止當地資金外流。或者設立一些獎勵和處罰措施,比如存貸比不夠,低于百分之四十、五十的,這種應該怎么處理?我認為做得好可以給獎勵,做小客戶也可以給獎勵。”
劉克崮還提到了改善經營和管理的方法,尤其是信貸員的激勵方法。“我們之前和歐洲學,派了10個人上歐洲實習了一年,他們最核心的是信貸員的激勵方法,就是怎么給信貸員分錢?這是核心激勵。他們一個月一次兌現現金,因為這些小貸,一般就放一周、一個月、三個月,頂多半年。而中國是以年度定級分月發錢,發的錢不是月業績是年業績,最后給一個月是年終獎金。如果經營月貸款是經營12輪,到12輪后再去獎勵他,第一月功績、第二月功績早就忘了,信貸員得不到錢,刺激性很小,所以可以月月兌現,年終再來一次兌現。”
小貸市場是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市場的未來
中國農業大學金融系主任何廣文認為農村金融市場進入了一個大轉折時代,“農村銀行業由春秋時代進入戰國時代”是對目前我們銀行業狀況很形象的描述。現在我們的大銀行,以前認為它們不做那種低端業務,或者說低端業務做得少。但實際上他們內部的機制在不斷完善,同時他們的客戶群也在不斷下移。同時,小機構也不斷產生,特別是在2006年底到2007年初,以及2008年5月份,銀監會和人民銀行頒布了小額貸款試點指導意見以后,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得到快速發展。另外,還有一些擔保公司,雖然現在的規模還很小,但機制靈活,市場主體地位更加明確,競爭力還是很強的。這些機構現在所從事的市場或者說是目標市場,實際上與我們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的市場是一致的。所以,可以說一個戰國時代已經來臨。
在這樣一個背景下,農村金融機構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發展戰略?農村金融市場這個“藍海”在哪里呢?“那就是以前我們所不具備的市場環境,主要表現在農村發展的大趨勢帶來的轉折和變化,包括城鎮化、工業化,農民的組織化,城鄉一體化,甚至低碳農業所帶來的一些新的變化和發展所產生的一些新的需求。這些需求總的來說都是一種小額度的需求或者說是小額貸款的需求,從經濟活動主體來講,全國80%的經濟活動主體,甚至90%的經濟活動主體,都是小的資金需求者。可以說小額貸款市場是我們的‘藍海’市場,是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市場的未來。”何廣文說。
解決農戶貸款抵押難題最終要靠制度創新
“在開展小額貸款活動過程中我們面臨一些難題,這也是商業金融機構在開展農村信貸活動中談到的一些原因。農戶貸款難,農村微小企業貸款難,我們經常說的理由是缺乏抵押,所以放不出去。農民信息不對稱,沒法判斷他們的道德風險,但是這些理由都是不成立的。為什么?因為在國際國內針對農戶、針對中低收入群體有很多成功案例。”何廣文說。
“大家談的一些困難、問題,有的確確實實是問題,包括財稅政策的支持不足問題,但是有的并不一定是。關鍵你有沒有做小貸這個意愿,真想做還是不想做。”杜曉山直言不諱地說,“現在是不是一定要以質押形式?實際上有很多證明不是那么回事,你做微小貸款的,做小企業貸款,甚至做農戶貸款、工商戶貸款的,做得好的資產質量也很好。過去我們都說不行,壞賬率很高,但是實踐證明做得好的也不少。”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農村金融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馬九杰認為制度的創新或可解決農戶貸款抵押難題,“像抵押品的缺乏,除了替代品之外可以有一些擴展。比如土地,土地是比較敏感的話題,但是很多地方在試點。因為《物權法》規定承包經營權不能作為抵押。此外,不能抵押可能還有多方面的考慮,有銀行的原因,也有出于社會保障的考慮。”
“如果一些制度得到創新,比如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和抵押制度的一些創新,問題就不難化解。我們去棗莊時看到一個例子,棗莊是把現在想到外面務工人員的土地轉到合作社里面,合作社把原來農民所擁有的十畝、二十畝的產權證換成大的,也叫土地使用證。這個使用證可能是一千畝或者兩千畝,如果這么大規模拿到銀行抵押,這個手續、成本肯定會降低。同時,他們也會成立一個土地評估中心和土地流轉的發布市場。這些肯定會降低用土地抵押的成本,成本降低后,風險降低后,就要考慮解決風險的手段模式,比如大家把土地集中到土地合作社時,規定抵押的時候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另外規定抵押期限不超過三年。這樣的話即使你失地,并不是全體農民都失地,因為有三分之二是分攤到大家。三年之后土地再收回來,這又解決永久失地問題。”馬九杰說道。